时间:2021-12-28 15:10:28
来源: 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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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关爱服务困难群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新冠病毒新型变异毒株奥密克戎在全球传播蔓延,全国疫情多点散发,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多,外防疫情输入面临较大压力。社会组织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以抓铁留痕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坚决打好“两节”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通知》要求,各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要切实管好所有进出场所通道,严格落实人员进出佩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的“刚性要求”,严格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主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来、返川职工排查管理措施。要严格管控人员聚集,举办年会、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和各类聚会等活动,务必严控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及以上的线下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主办方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要严管人员流动,倡导在地过节过年,减少外出旅行和探亲访友,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所在城市。要加快疫苗接种进度,积极向理事、会员和秘书处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宣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惠民政策和科普知识,积极开展未接种人员摸排、提醒工作,确保“应接尽接”,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通知》要求,社会组织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产业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大力引导会员单位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大防疫所需物资、生活物资的生产供应力度,加强行业自律,保市场稳定。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以动员广大会员在自身允许的前提下,在属地防控指挥部门统一调度安排下,积极参加防控宣传、值守值班等志愿服务工作。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发挥组织资源优势,按照党委政府安排积极动员引导爱心捐赠,筹集、发放有关抗疫、生活等物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社会组织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部署下,积极对接困难群众需求,深入开展关爱服务、救助保护、邻里互助等工作,为有需求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关爱陪伴、心理疏导、探视照料等服务,切实帮助他们安全温暖过冬、幸福快乐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