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11-15 09:48:23

         来源: 四川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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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发〔2021〕6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0日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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